112學年度大學申請入學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公告
重要公告事項:
一、 甄試當日請務必攜帶貼有照片之身分證明文件正本(如國民身分證、有照片之全民健康保險卡、汽機車駕駛執照、中華民國身心障礙證明、護照或居留證等)應試。
二、 面試當天本棟口試樓層(5樓)不開放陪考人員進入,請務必全程佩戴口罩、量測體溫,依序進行面試。
三、
凡為中重症確診者(依主管機關通知接受隔離治療且經主治醫師判定不可外出應式之確診通報病例者),需事先通報本校教務處招生組,持隔離治療通知書、收治醫院開立之診斷證明書(診斷為確診COVID-19 中重症者)等,經本校確認後依「大學申請入學管道因應疫情應變機制」啟動應變方案,無須到校面試筆試實作。倘有私自參加甄試之情事發生,經查證屬實者,最重將取消甄試成績並依傳染病防治法等相關法規進行後續處理,請考生切勿以身試法。
四、 除中重症確診考生外,其餘考生均依簡章規定到校應試,如篩檢陽性(輕症或無症狀)之考生請事先與本系聯繫並主動通報身體健康狀況,本系得請考生至備用試場應試並請配戴口罩應試或調整應試順序,請考生務必配合。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