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課Q&A


Q: 若曾經辦過休學之後再申請入學時,修課應以哪一學年度為準?

A: 應以入學年度的課程架構為修課標準,例如:97學年度入學,之後辦理休學,在98學年度復學, 則以97學年度課程架構內的課程及畢業條件為修課依據。


Q: 在畢業條件有設擋修課程,但在選課系統上仍可選課,這樣是否就無擋修?

A: 請依本系畢業條件為主,如(一)未過,先修(二),這樣(二)是不會採計畢業學 分數裏的。例如:會計學(一)被當,必須先把會計學(一)修完並且及格後才能 再選修會計學(二)。


Q: 若有衝堂的必修課是否可至外系選修呢?

A: 不可以,除非為必修課重修者,在選課前先填妥「必修課至外系修課申請表」送至系辦,經導師及系主任蓋章核准後才能至外系修課。


Q: 本校軍訓可選修,是否可以列為畢業學分數呢?

A: 本校軍訓課程無法列入畢業學分數。


Q: 暑假期間至企業實是否有限制一定要與資訊相關企業才可以嗎?

A: 本系並無限制一定要與資訊相關的企業才可以實習


Q: 若必修課程被當,系上也將該門課程列為選修,也沒有再開課時該怎麼辦呢?

A: 若有這樣的情形發生時,請告知系辦,這時系辦會協調老師來開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