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學年度第2學期教務處註冊組因疫情彈性處理措施(含學位考試、畢業離校)
一、依據教育部110年6月11日臺教高通字第1100072591號函辦理。
二、因應國內疫情警戒升級,109學年度第2學期研究生學位論文、畢業離校等相關時程修改如下:
(一)學位考試截止日、學位成績送交截止日:延長至110年10月31日。
(二)研究生畢業論文定稿、109學年度第2學期最後畢業離校日:延長至110年11月1日。
(三)學位考試申請截止日:維持不變,110年7月31日(7/31前送件者,視同109年度第2學期畢業,可適用上開日程)。
(四)未能於110年11月1日前完成畢業離校者,請辦理110學年度第1學期註冊事宜,並於110年11月8日完成費用補繳。
三、109學年度第2學期修業年限屆滿且已無休學學期之研究生,確實受疫情影響研究者(例如個人確診、居家隔離、居家檢疫、自主健康管理、全國防疫警戒等),得於110年7月31日前專簽並檢附證明申請延長修業年限。
四、110學年度第1學期「博士班錄取新生」,因疫情未能於開學日前繳驗學歷證件者,得填具切結書准予先行註冊入學,延至110年10月31日前繳交。
五、學位論文口試:本學期以採「視訊方式」舉行為原則(免事前提出視訊申請),若仍需以實體會議進行口試,需依據防疫規定。
六、同步修正109學年度第2學期日間學制畢業離校流程。畢業離校注意事項,可至教務處註冊組/學生專區查看相關訊息。